副经理(生产)职责
1、协助、配合公司经理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;组织编报年度工作、生产、经营计划及成本费用、利润指标等;直接对公司经理负责。
2、负责公司施工安全、生产的日常工作;指导组织各项目部合理安排好项目工程的物资、劳动力、施工技术、设备、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。
3、按照合同要求,领导和管理公司各项目部的施工生产,搞好与建设、监理、设计单位的关系。配合公司经理和地方政府做到互利共赢。
4、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、环境管理方针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;根据国家政策、市场动态、行业状况等,制定和执行建公司各项管理实施计划,向各项目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考核。
5、指导各项目部按照施工合同管理,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,负责统一向建设单位办理验工计价及工程财务往来、工程价款结算。
6、指导各项目部按照施工预算做好成本管理与控制。
7、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与生产完成情况,每月组织召开所有项目工程进度通报会,各项目部对合同履约情况,人员配置合理状况,材料供给计划和落实情况。
8、负责召集参加公司各相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例会,检查监督例会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2019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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